疫情期間口罩詐騙為何屢屢得手?又該如何防范避免上當受騙?
?新聞 ????|???? ?2020-04-24 15:14
疫情期間,口罩、體溫槍等防護物資因供給緊缺而變成“搶手貨”,一些不法分子竟借此“商機”,以賣口罩為由實施詐騙。據中心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天津、吉林等地出現了多起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進行電信詐騙的案件。警方透露,不法分子主要通過社交平臺或者二手物品交易平臺發布信息,謊稱有醫療物資出售,從而騙取貨款或者定金。此外,還有不少不法分子假冒疾控中心、醫保局等部分,以涉嫌倒賣口罩等防疫物資需要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為名,實施電信詐騙。這些看似并不高明的騙術為何屢屢得手?該如何防范避免上當受騙?
1月30日15時許,廣東珠海市110接到事主陳某報警:陳某于1月26日在微信上與人聯系購買醫用口罩,經商議后于26日至28日向對方提供的賬號,分13筆共計轉賬133.5萬元,但之后對方拒不發貨,受害人要求退款亦遭拒,懷疑被詐騙遂報警。嫌疑人李某毅被警方抓獲。
福建福州警方抓獲詐騙嫌疑人
1月28日,梁某利用當前防疫形勢嚴重,口罩緊缺的情況,在其沒有口罩實物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群發布其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在多名受害人向其轉賬購買口罩后,“拉黑”與受害人的聯系,造成數名在校學生被騙,從中非法獲利1135元。接報后,福州市公安機關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真實身份和躲匿千航國際位置。當天傍晚6時,在閩侯荊溪鎮綠洲家園小區,刑偵部分抓獲詐騙犯罪嫌疑人梁某。
2月9日至2月15日,被告人葛某某在無經營醫療器材許可、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使用“你的心我的命”微信號在朋友圈發布銷售醫用一次性口罩的虛假信息,以支付口罩貨款及運費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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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物流,先后通過微信轉賬方式騙得12名被害人共計76385元。終極,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綜合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的辯解和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的公道部分,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葛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作案工具手機一部依法予以沒收;扣押的違法所得及黃金制品在依法處置后一并按比例發回各被害人,其余違法所得責令被告人葛某某繼續退賠并按比例發回各被害人。
3月下旬,天津市武清區警方接到一起報警,男子葛某稱其通過網絡購買制作口罩的原材料熔噴布時被騙了580余萬元人民幣。
4月18日,大冶市公安局對外通報,該局成功偵破編造出售口罩虛假信息跨省系列詐騙案件20余起,涉案金額近100萬元。
4月20日,香港警方近日采取行動打擊網上口罩騙案,共拘捕31人,涉及145宗騙案。受害者超過400人,涉及款項約300萬港元。
4月20日,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涉案金額巨大的口罩詐騙案進行一審公然宣判,以詐騙罪判處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6個月不等,并處相應罰金。
法院審理后以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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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價格,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均構成詐騙罪。根據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處程某豪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判處被告人鐘某富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公安部刑偵局提示,不法分子偽造社交賬號內的工作照片,冒充醫生、護士、藥店職員等身份,對外發布醫用口罩的售賣信息,收款后即將受害人拉黑。大家網購醫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請到正規購物網站,提到匯款、轉賬、提供驗證碼等信息時,一定要進步警惕。一旦被騙,要及時撥打110或到就近公安機關報案。
此外,國家反詐中心近日也發出提醒:有不法分子假冒疾控中心、醫保局等部分,以涉嫌倒賣口罩等防疫物資需要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為名,實施電信詐騙。
小知識:
什么樣的口罩防病毒?
目前市場上常見的口罩可分為3類,即醫用外科口罩,可阻隔70%的細菌;或醫用防護口罩(N95口罩),可阻隔95%的細菌;還有普通棉質口罩,只能阻隔36%的細菌。專家表示假如市民到公共場所不與患者接觸,戴上醫用外科口罩就足夠了,而不需要過度防護,但假如能接觸到患者就應該戴上N95口罩。一些紙質口罩、活性炭口罩、棉布口罩、海綿口罩,由于材料不夠緊實,預防病菌感染的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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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物流,不推薦在現在的情況下使用。國家衛生委員會高級專家組組長鐘南山院士在接受央視新聞采訪時表示,戴口罩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是有益的,但預防時不必戴N95口罩,普通的醫用外科口罩也能防止大多數粘在水滴上的病毒進進呼吸道,從而預防病毒感染。
綜合:江西日報 中國警察網 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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