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與地攤經濟的均衡|城管|利益|地攤
?新聞 ????|???? ?2020-06-05 14:55
長江商報消息 《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題目的決定》夸大,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想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然而,近年來,城管暴力不時見諸報端。處理好城管執法與地攤經濟的關系,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內收留。
一直以來,地攤經濟由于影響市收留而不能堂皇進室,是城市里的一種邊沿經濟。地攤經濟在緩解就業,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同時,不可避免地給城管執法帶來一些困難,這表現在三點:
其一,執法目標與攤主私人利益之間的沖突。城管執法要依照法律法規治理城市,滿足居民的公共需求,維護公共利益;但另一方面,執法者面對的是在衣食住行等方千航國際面存在諸多困難的弱勢群體,執法者不得不在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之間作出選擇。
其二,行政執法與攤主違法之間的沖突。行政執法必須依法辦事,執法過程必然觸及到一些攤主的利益。當利益受到影響時,不排除有攤主公然對抗執法,甚至出現過激行為,行政執法的權威受到挑戰。
其三,執法不力導致市民對執法的不滿足日漸突出。比如,亂設攤點得不到整治;市場擾民;亂貼亂畫,小廣告得不到根治;人行道亂停車;個別執法職員自身素質差……在“執法就是管人”的潛意識影響下,收菜攤子、踢果籃子、撅秤桿子、甚至拳腳相加的野蠻執刑場面時有上演。
地攤經濟是人類最原始也是最有生命力的貿易活動之一,它繁榮了經濟,彌補了老百姓購物的一些空缺。在中國香港和臺灣地區,就有以九龍旺角、佐敦等地為代表的廟街夜市,天天都是人流不中斷。據先容,僅臺灣地區就有攤販44萬余人。因此,我們希看能在規范化治理與民生間尋找均衡點。
首先,從封殺治理模式轉為有序解禁。假如說市收留市貌是衡量一座城市發展好壞的硬標志,那么,人們安居樂業就是衡量這座城市的軟指標。對于地攤經濟,政府治理部分不應只想到禁止,相反,應該給遵法小販公道解禁,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權利。在便民利民、維護城市形象的條件下,制定出一個合適的規劃,把地攤經濟改造為一個具有本地特色的休閑文化產業,讓地攤經濟不僅規范有序,而且走上特色化、規模化發展之路。
公權力的彈性理論以為,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并非不可調和。因此,要實現秩序原則與生存原則的平衡,使“不再一律封殺”和“有序開放”成為公權力的普遍選擇,則有必要將地攤經濟納進就業促進法的概念和范疇,以剛性的法律來實現“權力的彈性”,從而為城市邊沿群體的生計提供擋風遮雨的港灣。
此外,還要進步城管執法職員的素質。治理就是服務,應在改善民生、服務民生上下功夫,由單純的行政執法轉變為為地攤經濟、為弱勢群體服務,改變過往簡單地罰、沒、扣做法,做到“疏堵結合、公道開禁、有序經營”;要主動劃出一定的區域和場地,限定千航國際時間和范圍,設立民生市場,實行市場化運作,在城管的指導下,
跨境鐵路
國際物流,讓活動商販、零星攤點加進其中有序經營。這樣可以把大量的城管執法者從直接與攤主的矛盾沖突中解放出來,為社會的繁榮和穩定做出貢獻。
(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朱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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