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是皇帝私人衛隊,但卻負有偵察京師官民的職責,由一個指揮使主持,所有明代特務機關不由宦官主持的,僅此一個。00錦衣衛是皇帝的私人衛隊二十二衛之一,它的來源是朱元璋所設的拱衛司,后來單獨設立錦衣衛,它一方面繼承了“侍衛”的責任,一方面又擔負了儀鑾掌管鹵簿儀仗的任務。它的職務是朝會、巡幸、則具鹵簿儀仗,率大漢將軍等侍從扈行;宿衛則分番入直;每逢朝 日、夕月、視牲,錦衣衛就穿著飛魚服,佩戴繡春刀,侍從左右。00因為是皇帝貼身衛隊,負責保護皇帝之責,他們事前就必須有所防備,于是便時時四出,做秘密調查工作。《明史·職官志五》中規定錦衣衛的任務是“盜賊奸佞,街涂溝洫,密緝而時省之”。很明顯,錦衣衛已經被皇帝給予了偵察、抓捕等特務任務,不僅僅等同于一般的保衛部隊,身穿象征皇帝尊嚴的黃色官服便是他們區別其他衛隊的特殊標記。00他們由于直接聽命于皇帝,任何人都可以逮捕,皇帝要逮人,也通過錦衣衛去抓并且讓他們審訊。錦衣衛還設立監獄,這就是錦衣獄或詔獄,特務機構的監獄與明代的司法機構的監獄比起來,當時的官員與百姓都把司法機構的監獄視為天堂,而把錦衣衛與東廠的監獄看成地獄,可見這兩大機構監獄的殘酷。00錦衣衛的長官叫做指揮使,它的下面領有十七個所,分置官校,官的名目有千百戶、總旗、小旗等,死后他們的魁梧才勇的親子弟可以代替,無則選民戶充之。校是校尉力士,挑選民間丁壯擔任,他們除了侍衛掌管鹵簿儀仗以外,便專司偵察,當時名為“緹騎”。駐在各地的錦衣衛指揮衙門同樣按照這樣的機構設置。0錦衣衛,明朝著名的特務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后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
朱元璋設置錦衣衛以消滅功臣為目的,羅織罪狀,置無罪者于死地。朱元璋擔心自己死后,下一代皇帝駕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幾興大獄,假借若干由頭,把輔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屠戮殆盡,《明史·刑法志》記載:“胡惟庸、藍玉兩案,株連且四萬。”足見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術不正的產物,所以其后遺癥也特別嚴重。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不過,始作俑時心術已壞而造成的弊政是難以斷根的,到燕王朱棣起兵奪得帝位時,明成祖朱棣為了鞏固統治又恢復錦衣衛。明初兩代皇帝重用錦衣衛,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終難去矣。通俗點講就相當于現在的情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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