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是一個帶有褒義的尊稱,是企業掌舵人的意思。在亞洲大多數通用華文的資本市場比較成熟的國家(地區)的中小企業中,CEO的稱呼是“老板”的代名詞,并非嚴謹的專指行政總裁,而被直接作為中小企業管理者的英文簡稱使用。
嚴格來說,首席執行官是一個不恰當的稱呼,它英語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逐字逐句的生硬翻譯,行政總裁才是CEO最恰當的翻譯。但由于“首席執行官”這個名詞在中國內地已經廣泛傳開,人們已經慢慢習慣了這個不恰當的稱謂。
CEO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人們發現近來一些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成功企業,正在競相推行CEO制度,于是產生了中國的首批企業首席執行官。把人家的答案復制過來讓你看看,你應該就能明白了!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執行官,是美國人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公司治理結構改革創新時的產物。
由于市場風云變幻,決策的速度和執行的力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傳統的“董事會決策、經理層執行”的公司體制已經難以滿足決策的需要。而且,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信息傳遞時滯和溝通障礙、決策成本的增加,已經嚴重影響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而解決這一問題的首要一點,就是讓經理人擁有更多自主決策的權力,讓經理人更多為自己的決策奮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CEO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將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營層手中。
CEO與總經理,形式上都是企業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東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一定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并對企業經營負責。
由于國外沒有類似的上級主管和來自四面八方的牽制,CEO的權威比國內的總經理們更絕對,但他們絕不會像總經理那樣過多介入公司的具體事務。CEO作出總體決策后,具體執行權力就會下放。所以有人說,CEO就像我國50%的董事長加上50%的總經理。
一般來講,CEO的主要職責有三方面:①對公司所有重大事務和人事任免進行決策,決策后,權力就下放給具體主管,CEO具體干預的較少;②營造一種促使員工愿意為公司服務的企業文化;③把公司的整體形象推銷出去。
參考資料: 是管理企業運營的,可以說是微觀經濟
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游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準確的說是ChairmanoftheBoard),總裁是President,首席執行官是ChiefExecutive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并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吁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oftheBoard)和監事(MemberoftheBoardof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總經理的基本職務:1、領導、制定、實施公司總體發展戰略2、按照董事會下達的年度經營指標,制定、實施年度經營計劃3、建立、健全公司管理流程、規章制度,推行公司文化,實現企業價值體系4、主持公司日常經營工作概括地說,ceo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經營管理決策的權力。在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一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擁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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