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過程中由于承保風險而遭受的滅失和/或損壞。未投保的貨物在國際運轉中,是有風險的, 如果沒有相應的保險,將失去保障,不受貨主的控制,貨物隨時暴露于各種潛在危險中,例如火災,偷竊,共同海損或者其他自然災害。
不論您選擇的運輸方式是什么,傳統的承運人擔負的責任是有限的,而且通常是以重量計算。
很多貨代的賠償標準:
在運輸過程中如貨物丟失或者扣關,按RMB40/KG賠償。已交UPS后丟失的不退運費,按申報價值賠償(最高不超100USD/票)。
按照重量賠償是的,你沒有看錯,至于快遞公司的不超過100USD/票,你可以認為是霸王條款,但其實這有事實的法律依據.
真正的流氓不是大街上調戲良家婦女,而是西裝革履一本正經坐在你面前合法的掠奪你的財富,各種條款和規則的受益者永遠是生產資料的擁有者,無論是蒙特利爾公約還是海牙法則,承運人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SDR/ 公斤:Special Drawing Right, SDR,俗稱紙黃金,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特別提款權的價值最初確定為相當于0.888671克純金,當時也相當于1美元。在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后,特別提款權價值被重新定義為一籃子貨幣。簡而言之,貨丟了賠償20USD/KG,以公約的形式在全球踐行。
盡管你的運輸合同受到國際法則,地方法規及一些運輸規則的保護,但由于一般免責條款的存在,作為托運人,您實際能得倒的賠償還是有限的,所以啰嗦了那么多,只是想讓您知道到一定要有保險意識。
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貨運保險可分為多種類型,如:海洋、陸上、航空和郵包運輸保險;根據承包范圍,可分為平安險、水漬險、一切險等,最常見的是海運一切險和空運一切險。根據是否屬于進出口貨物,可分為外貿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和內貿貨物運輸保險。不同的保險條款適用于不同的運輸方式和貨物,投保人可按需選擇投保類別。這里用個保單做保險中介紹關鍵點。
以我常買的史帶為例,列舉五個注意點。
1.保單受益人
一般是發貨人shipper或收貨人consignee,需要與客戶確認,以客戶確認為準,一般寫收貨人consignee。
2.投保金額
一般是發票金額或合同金額加成10%,或CIF金額加成10%,
即:投保金額=發票金額或合同金額x1.1,或CIF金額*1.1。
很多客戶會習慣買發票金額,但是為什么會1.1倍呢?這涉及到承運人賠償的100USD和保險公司的免賠額。
3.保費核算方法
保費=投保金額x保險費率=發票/合同金額或CIF金額x1.1x保險費率
注意保費和投保金額幣種需一致,
如果不一致,需要乘當時的匯率。
4.保險費率
以DHL為例,保險費率是0.002,有最低消費,記得不同的保險公司以及不同的保額給到的保險費率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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